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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12-25 15:35 来源: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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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安排
2019年12月25日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我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2019年我局纳入水利部直报系统的项目有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安全饮水工程等,累计下达资金计划52801万元(含满洲里),其中中央32763万元,地方20038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5442.31万元,其中完成中央资金32152.31万元,完成地方资金13290万元,投资完成率86.06%。
一、工作亮点
一是我局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监管力度,利用卫星图片分析,无人机航拍等先进遥感技术对全市范围河湖进行监管,为河湖长巡河巡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保障。我局正在建立市级管理河湖三维数据库,为汛期河湖水势变化推演、河湖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是自治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8-2019年度全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内水建[2019]105号),审定我市2018-2019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为全区A级第一名,这也是我市连续四个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为全区A级。
二、2019年水利工程完成情况
(一)主要支流治理工程
一是根河总投资为16247.76万元(根河市7002.07万元、额尔古纳市2714.94万元、牙克石市6530.75万元),2019年下达资金计划5000万元(额尔古纳段:715万元、根河段:3349万元、牙克石市段936),到位3700资金万元:中央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配套500万元、市级配套200万元(额尔古纳段:529.1万元、根河段:2478.3万元、牙克石市段692.6),完成2019年资金4477.78万元:中央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配套500万元、市级配套200万元、提前完成777.78万元(额尔古纳段:339.68万元,已竣工;根河段:2725.59万元;牙克石市段1412.51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21.02%,完成下达资金计划的90%。
二是甘河治理工程,总投资为26565.79万元(其中莫旗7195.31万元、鄂伦春旗19370.48万元),2019年下达资金计划10000万元(莫旗2789万元、鄂伦春旗7211万元),到位资金7000万元:中央资金6000万元、自治区配套1000万元(莫旗1952.3万元、鄂伦春旗5047.7万元),完成2019年资金6354.04万元:中央资金6000万元,自治区配套354.04万元(莫旗1952.3万元、鄂伦春旗4401.74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90.77%,完成下达资金计划的63.54%。
三是诺敏河治理工程,总投资16686.72万元(莫旗10745.21万元、鄂伦春2193.6万元、阿荣旗3747.91万元),2019年下达资金计划5000万元(阿荣旗3306万元、鄂伦春1694万元),到位资金4135万元:中央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配套1000万元、市级配套135万元(阿荣旗2734.1万元、鄂伦春1400.9万元),完成2019年资金4250.72万元:中央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配套1000万元、市级配套135万元、提前完成115.72万元(阿荣旗3250万元、鄂伦春1000.72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02.8%,完成下达资金计划的85.01%。
四是音河治理工程。总投资13459.47万元(扎兰屯6911.58万元、阿荣旗6547.89万元),2019年下达资金计划5000万元(扎兰屯1000万元、阿荣旗4000万元),到位资金3700万元:中央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配套500万元、市级配套200万元(扎兰屯740万元、阿荣旗2960万元),完成2019年投资7255万元,中央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配套500万元、市级配套200万元、提前完成3555万元(扎兰屯1000万元、阿荣旗6255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96.8%。完成下达资金计划的145.1%。
综上所述,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2337.54万元,完成下达计划2.5亿元的89.35%;到位资金18535万元,完成到位资金120.52%。除甘河治理工程外均已完成任务指标。
(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一是莫旗霍日里河(大门庄村、霍日里绰罗村、特莫呼珠村)防洪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72.16万元,2019年资金计划18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60万元,其余未到位。截至目前完成中央投资1260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00%,完成项目资金计划的70%。
二是鄂温克旗巴彦嵯岗苏木莫和尔图嘎查防洪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500万元,2019年到位中央投资175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1750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00%。完成计划70%。
三是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一级支流锡尼河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250万元,2019年下达中央投资875万元,截至目前完成875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00%。完成计划70%。
四是根河市中小河流。根河市区南潮查河堤防左岸截洪沟总投资700万元,已到位中央资金490万元,其余未到位,截至目前完成中央投资490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100%,完成项目资金计划的70%。
(三)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019年自治区发改委和水利厅下达投资建设计划项目总投资1076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投资计划1442万元,自治区配套4742万元,盟市配套4582万元。11月底完成8739万元,完成81%,完成中央资金1418万元,完成自治区资金4742万元,完成市级配套资金2579万元。完成绩效考核目标80%以上。下达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30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完成292万元。完成95.1%。完成绩效考核目标80%以上。
(四)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
2019年侵蚀沟治理工程进展情况。2019年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共涉及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3个旗市,建设任务为治理侵蚀沟150条,项目总投资4654.33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投资计划3352万元,自治区下达投资计划600万元,旗县配套702.33万元。截至目前,完成中央投资2743.27万元,完成81.84%,其中:扎兰屯市完成中央投资完成391.07万元,完成91.37%,完成中央资金90%以上;阿荣旗完成中央投资完成434万元,完成中央资金90%以上;莫旗完成中央投资完成1992万元,完成自治区资金35万元,完成投资81.84%。。
(五)农田水利工作
一是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2019年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建设投资计划包括额尔古纳市得尔布灌区和莫旗阿兴灌区2处工程,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其中阿兴灌区投资为1700万元已整合。得尔布灌区投资为2500万元,完成2100万元,完成84%。完成绩效考核目标80%以上。
二是2019年原农发补助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计划包括扎兰屯市苇莲河灌区和额尔古纳市大西山灌区(二期)2处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全部为中央资金。其中大西山灌区(二期)投资600万元,已完成600万元,工程已验收。苇莲河灌区投资600万元,完成600万元,完成100%。
三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投资592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完成592万元,完成100%。
四是2019年灌溉饲草料地项目。2019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计划包括扎兰屯市灌溉饲草料地和陈旗灌溉饲草料地2处项目,项目总投资2052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其中扎兰屯市灌溉饲草料地项目投资1500万元,完成1500万元,完成100%。陈旗灌溉饲草料地项目投资552万元,11月底完成500万元,完成90.6%,完成绩效考核目标80%以上。
三、重要水利工作完成情况
(一)水利扶贫工作
一是我局组织各旗市区对全市46502户12310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饮水安全排查工作,经过近二个月的核查,形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表》。截至目前,全市46502户123103人(含已脱贫享受政策和未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实现饮水安全。
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工作职责的通知》,水利扶贫推进组承担三项工作职能,为了切实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位,逐条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保证了工作任务及时推进落实。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市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定期召开调度会,部署安排水利扶贫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三是3月12日开始,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五个督导检查组,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水利行业扶贫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水利扶贫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2019年4月2日,市水利局召开脱贫攻坚专项推进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4月1日下午召开的全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组述职评议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我局脱贫攻坚专项工作。
四是3月19日,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水利行业扶贫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各旗市区水利局局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业务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研究部署2019年水利行业扶贫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五是制定了帮扶包联实施方案,市水利局派驻一名科级干部驻村开展长期帮扶工作。2019年,市水利局为莫旗尼尔基镇争取到水保治理和山洪沟治理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左右。今年汛期,为莫旗阿尔拉镇水毁农田桥涵提供水泥涵管64节,补助资金2.10万元,及时修复了水毁农田桥涵,解决了当地交通受阻问题,为群众正常秋收和生活提供了便利交通条件。
(二)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办公场所,挂牌开展工作。
二是印发了《呼伦贝尔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呼伦贝尔市水利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五督导组向自治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市水利局 市公安局 呼伦贝尔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呼伦贝尔市水利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一下沉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呼伦贝尔市水利局落实〈关于认领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中涉及我市问题的整改方案〉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责建议清单>涉及我市任务的分解方案》和《关于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
三是我局对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涉黑涉恶问题大排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摸底,要求各旗市区深挖彻查,立行立改。针对2016年以来全市水利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分析,并于7月10日召开全市水利系统“水行政处罚案件研判会”,集中4天时间对全市水利系统每起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认真、仔细、反复梳理,核查及研判,形成“一案一研判意见”。经核查,截至目前,全市水利系统每件水行政处罚案件中均未发现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市水利局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于10月14日会同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市水利系统中采砂问题比较突出的旗市区进行了约谈,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银山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约谈了牙克石市、阿荣旗、莫旗水利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被约谈的相关旗市区水利局按照约谈要求,全面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是截至目前,通过市旗区联动摸排和督导检查,我市水利系统共排查出问题线索7条,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核实有6条不属于黑、恶问题线索,已排除;1条线索正在走法律程序。
五是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我局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15000余份,截至目前,我局共设立宣传展板13块,条幅3条,呼伦贝尔水利门户网站扫黑除恶专栏已上传相关工作信息28篇,呼伦贝尔水利微信公众号已宣传报道29篇,旗市区水利部门共报送扫黑除恶相关简报60余篇,做到了精准宣传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动态和工作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持续化。
六是建章立制加强部门联动,我局结合全市水利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制度》、《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制度》、《呼伦贝尔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业线索排查及上报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效。联合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制定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与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与政法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彻底整治河道采砂等涉水领域存在的乱象,使涉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三)河湖长制工作
2019年以来,市水利局在自治区河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落实上级各项安排部署,2018年度我市河湖长制考核排名为全自治区第二名,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通报表扬。
一是全市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的河流1129条,湖泊96个,2019年河湖长体系全面向嘎查村级延伸,共落实市、旗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河长、湖长1987人。
二是先于国家和自治区开展河湖清理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共发现“四乱”问题共计646个,按要求时间节点全部完成整改,问题整改完成率100%。
三是2019年以来各级河长湖长巡河湖12100人次,其中市级96人次,各级河长、湖长开展巡河巡湖实现常态化。共开展河湖长制督查暗访3次,下发分办督办意见单13个,起草签发市级总河湖长令及河湖长令6个,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件5件。
四是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及水域岸线利用管理保护规划工作已全面启动,目前正在开展外业勘察等技术工作并陆续征求意见,该工作正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量水而行、坚持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目前已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各旗市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有序推进。2019年11月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等9部门制定完成了《呼伦贝尔市2019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各旗市区政府。
二是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管理权限对项目取水许可进行受理审批。截至目前,市本级共核发取水许可证6本。
三是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强化用水定额制度的实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各取用水户上报的年度用水计划申请,对22个本级管理的用水户下达了年度用水计划审批工作。根河市、扎兰屯市和海拉尔区开展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19年7月份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的现场核查。
(五)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2019年防汛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我市调整落实了45座水库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水库管理人员,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二是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灾预案体系,委托了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水库洪水调度预案等预案进行修编完善。
三是积极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积极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切实对水库、水闸、堤防的安全度汛工作进行检查,落实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或产权所有者责任人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查管理责任人,确保汛期安全。
四是根据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要求,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市水利局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各旗市区防汛办及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对大、中型水库及坝高超过30米的重点水库进行监测,每日8时报送水库水情信息(降雨量、降雨历时、暴雨加报、入库流量、库水位、蓄水量、入出库流量等),做到了情况及时上报。经过缜密的安排,积极主动的工作,2019年我市在面对超历史记录的降雨实现了顺利度汛,没有发生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推动三大攻坚战落实到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推动三大攻坚战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涉及我局的拖欠水利专项资金及时到位、水利扶贫和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继续加大对各旗市区拖欠水利专项资金落实力度,严格督导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新的水利专项资金拖欠问题。
二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对我市贫困地区水利项目、水利资金的倾斜,大力推动贫困地区民生保障项目,筑牢贫困地区脱贫的水利基础。
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我局的污染防治责任,确保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进一步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一是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完成主要支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年度下达资金的80%。
二是继续督促有2019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维修养护工程建设任务的旗市,确保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时限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三是按照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及时将水土保持年度治理任务全部分解到各个旗市区。认真指导各旗市区按时完成2019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3.7万亩任务指标;指导项目旗市按时完成2019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督导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按照批复要求完成2019年侵蚀沟治理工程任务。(共治理侵蚀沟150条,总投资3952万元)。
(三)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5督导组提出的“六围绕”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督导反馈整改工作,扩大整改成果。
二是全力开展“打伞破网”行动。进一步巩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与责任担当,从根子上杜绝“保护伞”。
三是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排查水利行业六大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尤其是河道采砂、河道违规违章建筑物等方面的涉黑涉恶线索。
四是严格落实单位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不折不扣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工作任务向下传导。
五是切实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水利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及相关执法机关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联动机制。
六是按照《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和市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的广度、深度,切实增强群众对水利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
(四)进一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已经形成,2019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向嘎查村级延伸。
二是根据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做好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是适时对全市河流湖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摸排整治,对各旗市区河长制湖长制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考核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四是督促各旗市区抓紧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完成河湖岸线划界及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及时启动下一阶段采砂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一河一档”“一湖一档”。抓紧修订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积极推广应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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