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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关于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12-29 15:35 来源: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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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关于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支流治理工程
重要支流治理项目6个,下达资金计划21283万元,到位18913万元,完成12077.34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63.86%。一是甘河治理工程。总投资26565.79万元,本年下达资金计划8542万元,完成本年资金2430.46万元。二是诺敏河治理工程。总投资16686.72万元,本年下达资金计划4687万元,到位4563万元,完成本年资金3974万元。三是音河治理工程。总投资13459.47万元,本年下达资金计划3459万元,到位2501万元,完成本年投资3459.47万元。四是根河治理工程。总投资16247.76万元,本年下达资金计划4595万元,到位3308万元,完成本年资金1849.41万元。
(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4个,总投资9490万元,资金到位7942万元,完成5058.92万元,完成到位资金的63.7%。一是阿荣旗阿伦河支流治理工程。总投资为4747.92万元,已到位1870万元,完成投资1800万元。二是扎兰屯市务大哈气河治理工程。总投资为1855.4万元,已到位1573万元。完成投资1300万元。三是额尔古纳市拉布大林镇那尔木格其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到位2000万元。完成投资1717.6万元。四是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到位2499万元,完成投资241.32万元。
(三)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020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一批总投资1155万元,已全部完成投资;第二批总投资1854万元,完成1483万元,已完成绩效考核目标任务。2020年中央维修养护第一批资金下达442万元、第二批下达81万元、扶贫资金下达1322万元,以上已全部完成。
(四)水土保持及农牧相关水利工程
一是2020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6625.9万元,完成投资5717.27万元,完成任务的90%。二是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投资627万元,改革目标任务45万亩,已全部完成投资。三是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要求为0.61,测算分析0.63。四是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批复总投资91969.46万元,完成投资91710万元。田间工程批复灌溉总面积27.07万亩,总投资4.27亿元,累计完成4.1万亩,完成投资1094万元。
(五)河湖长制工作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2019年考核成绩位列全区第二名。一是各级河湖长及河长办累计巡河湖13358人次,巡河里程4.7万km。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管护“春季”、“秋季”行动,“清四乱”自查发现问题415个,已整改或进入司法程序403个。三是积极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划界及利用管理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划界成果审核修订工作,复核规模以下河流划界名单。完成规模以上河流划界60条,划界长度11755km;规模以下河流749条,划界长度17716.5km;完成水普外小微水体河流划界35条,划界长度431.06km,完成湖泊划界88个,超额完成本年度划界任务。四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对河道采砂审批、监管、巡查及执法等做出明确要求,完成全市有采砂任务的敏感水域河段责任人名录统计及公示。
(六)呼伦湖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完成呼伦湖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投资建设计划,总投资7790万元,建设和改造饮水安全工程1815处,二期工程投资建设计划的1815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竣工并投入试运行,通过自治区水利厅销号验收,全面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顺利完成2019年自治区政府考核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位列全区第一名,等级为优秀。二是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14家违规取用地下水企业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自治区水利厅已将整改任务销号请示报自治区整改办。三是严把取水许可审批关,完成了13个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审批时限缩短至12天。四是对辖区内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内的取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市本级管理的24家取用水户下达计划用水批复,批复水量57922.64万m3。五是海拉尔区再生水利用工程,总投资20213.83万元,已完成初步工作。
(八)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下达项目资金1867.1万元,新右旗、陈旗均完成投资90%以上。二是山洪沟项目。下达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成投资80%。三是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对水库大坝、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山洪灾害预报预警监测设备进行排查,2020年顺利度汛,未发生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一是按照自治区要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尽快完工。二是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5409万元,建设各类供水工程178处。三是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计划建设规模治理侵蚀沟195条,总投资225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76平方公里。计划完成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1处,灌溉面积11.65万亩,计划投资规模约4750万元。积极配合推进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灌区建设进度。
(二)进一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摸排暗访力度,加强运用信息化巡河湖,推广先进技术设备使用。二是推进各地有开发利用任务的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完善“一河一档”“一湖一档”。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巡查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三)持续突出水资源“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继续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自治区对我市制定的考核目标和任务,完成对旗市区的考核工作。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推进海拉尔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初步完成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选址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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