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及2022年
工作安排
2021年,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法制化营商环境得到优化,依法行政效能建设明显提升。现将2021年我局依法治市主要工作和2022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十四五”开局之年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统筹谋划2021年法治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印发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了普法责任制清单,为完成今年普法任务和开启“八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政府督查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三是结合宪法宣传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电子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四是结合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参加了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和闭卷测试。
(二)强化执法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要求。一是在认真做好执法队伍改革后水利执法队伍现状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水利执法有效路径。5月份组成两个引领组开展了引领执法工作,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受委托执法队伍和乡镇街道办应承担的水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明确。引领结束后召开了全市水利执法工作推进视频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开展了特行用水执法检查和河道采砂暗访等执法活动;三是开展了水政处罚案件、水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情况以及水事纠纷排查调处等自查工作,按时向水利厅上报了自查报告。四是将我局权责清单中“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内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均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合法性审查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清理了规范性文件2份,先后为有关拟制文稿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完成了申请法院强制执案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呼伦贝尔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开展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出具了审查意见。二是及时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6月收到申请人对牙克石市水利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审查后依法函告申请人补充材料。因申请人未在时限内提交补充材料,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但复议申请人向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我局收到海拉尔区法院应诉通知后认真准备应诉材料,做好应诉准备,按程序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和相关证据,申请人开庭前主动撤诉,海拉尔区法院做出准予撤诉裁定。
(四)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全力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开展了为政府购买服务新聘人员和项目建设单位涉水审批培训工作,签订了《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协议》,重新任命了首席代表。二是先后将符合下放条件的部分取水许可、水保方案许可权下放到旗市区;对开发区项目简化了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取消了相关涉水许可审批;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对涉水审批是否存在“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开展了全流程、全事项自查,推进开展了开发区涉水事项区域评估工作。三是持续做好政务线上系统数据维护等相关工作,推动证照电子化,实现取水许可证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完成了电子证照认领和签章应用。四是严格落实每月领导带班制度并同政务中心负责人就政务服务中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圆满完成了窗口水行政审批受理工作,截止12月31日,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5件。五是对重点项目的水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持续跟进,确保符合要求的涉水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其中对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实行了承诺办理。六是发放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解读》宣传册、参加了优化营商环境在线访谈。七是开展了“转观念强作风重落实优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水利局“转观念强作风重落实优环境”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并按要求上报了总结报告。八是配合牵头单位完成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改革后水各旗市水政执法队伍划转至不同部门,涉水执法案件衔接不畅;人员变化后,大多数行政人员刚刚考取执法资格证书,需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和实操训练。
(二)涉水行政许可事项尚未接入“蒙速办、掌上办”平台,暂不支持在移动端办理业务;开发区涉水区域评估工作还未全部完成。
(三)各旗市区对重点项目是否涉及涉水许可掌握的还不够准确,许可情况更新报送不及时,特别是对已开工应取得而未取得相关涉水许可的项目监管力度还需加大。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围绕依法行政,持续深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水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节点,通过不同方式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做好《法治呼伦贝尔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八五”普法相关工作。三是做好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并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四是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行政复议工作。五是做好行政应诉、执法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
(二)持续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继续做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的“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继续探索可下放或简化的审批事项,做好各政务平台数据维护好更新;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推进“蒙速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以及涉水区域评估等工作。
(三)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