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00011590309W/202204-00001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3-25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2022年3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事业运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54号)、《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呼政办字〔2016〕126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呼财预〔2016〕1255号)文件要求,现将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呼伦贝尔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不含呼伦湖,以下同)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监管。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不含呼伦湖,以下同)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并监督全市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八)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市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负责水利行业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旗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相关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工作。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2年呼伦贝尔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呼伦贝尔市水利局部门机构
2022年,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共有机构数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家。与上年相比,机构数量减少6家,原因为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原呼伦贝尔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土保持工作站、水旱灾害防御信中心、国际界河工程管理处、水资源管理站、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质量监督站、农牧灌溉排水服务中心7家事业单位整合成立了“呼伦贝尔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比上年减少了6家。
(二)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呼伦贝尔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如下:
预算单位情况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本级 |
行政 |
|
2 |
呼伦贝尔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事业 |
|
3 |
呼伦贝尔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参公 |
(三)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数120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编制1名、参公编制14名、事业编制85名。
2022年预算实有人数共计174人,其中实有在职94人、离休0人、退休80人。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6人,增加原因为本年调入4人、海拉尔区水政监察执法大队上化6人、退休4人。离休人员比上年增加0人,增加原因为我单位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减少原因本年有4人由在职转入退休,5人去世。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126.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5.89万元,增长31.21%,增加主要原因为:
1.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6人而增加人员预算收入。
2.上年结转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列入本年上年结转预算收入。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为212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1.52万元,占比72.9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比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结余575.17万元,占比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12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14万元,占比70.21%;项目支出633.54万元,占比29.7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水利行业业务活动和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2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1.52万元、占比72.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575.17万元,占比29.79%。较2021年增加505.89万元,增长31.21%。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126.29万元,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29万元,占支出的9.88%;卫生健康支出114.23万元,占支出的5.37%;农林水支出1699.88万元,占支出的79.94%,住房保障支出102.28万元,占支出的4.81%。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88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而增加的社保费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11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22万元,增加原因增加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6人而增加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213农林水支出1699.8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项目、江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行业业务费、日常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工资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83.75万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6人而增加的人员支出和上年结转的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列入本年预算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102.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03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在职人员增加6人而增加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92万元,占总支出的0.61%,其中本年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9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剔除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后,同比口径对比,本年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7.99万元,减少38.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本年拨款安排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剔除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因素,同比口径对比,本年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3.94万元,其中本年拨款安排3.94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剔除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因素,同比口径对比,本年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8.98万元,其中本年拨款安排8.9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剔除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因素,同比口径对比,本年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本年拨款安排0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剔除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因素,同比口径对比,本年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主原因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其中本年拨款安排8.9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剔除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因素,同比口径对比,本年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7.99万元,减少47.08%;减少主要原因为本年机构改革减少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62万元,其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9.33万元、印刷费4.00万元、电费3.32万元、取暖费42.92万元、差旅费12.96万元、培训费1.49万元、公务接待费2.04万元、工会经费4.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39.83万元,减少25.14 %,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机构改革减少了3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而减少的机关运行成本。
二、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转经费,是指各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事业运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67万元,其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10.79万元、手续费0.5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31.7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工会经费5.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2022年事业运转经费比上年增加39.87万元,增长160.77%,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有的3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转隶到事业单位而增加了事业运转经费。
三、“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1.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其中A货物类10.00万元、B工程类0万元、C服务类11.40万元。较上年增加21.40万元,增长100%,其中:
1.A货物类预算10.00万元,占比46.72%,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为上年无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2.B工程类预算0万元,占比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增加原因为本年无工程类采购预算。
3.C服务类预算11.40万元,占比53.28%,较上年增加11.40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为上年无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43项,预算为11.40万元,服务类型为其他水利管理类,涉及预算单位3家,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2022年公务用车及大型设备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调研用车1辆、业务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和综合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较上年减少2辆,减少原因为本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交到机关事务管理局2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2022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房屋建筑面积12011.2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25平方米、业务用房10600平方米、其他用房486.28平方米,较上年增加10600平方米,是因为本年按照呼财资[2021]618文件要求将办公楼按暂估价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五、部门组织征收收入计划
我部门无征收收入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6个,设置项目绩效指标124项,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涉及一级指标124项,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202项,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包括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及时率、防汛现场检查次数、水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具体指标。
公开绩效目标36个,涉密不进行公开的项目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48.9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2.2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事业运转经费:是指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凤兰 联系电话:821222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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