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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011590309W/202407-0000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对呼伦贝尔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429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7-17
对呼伦贝尔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42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袁凯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河道清淤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河湖长制走深走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落实河湖长制

呼伦贝尔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推进河湖长制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已经全部建立,自2021年开始实施双总河湖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市第一总河湖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市总河湖长。近年来,市级领导率先垂范,认真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共同签发总河湖长令,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巡河巡湖,及时处置解决问题。通过编制印发 “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各级河湖长及各责任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对全市河湖进行清理整治,成效明显。市河长办根据每年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列入政府年底绩效考核指标。

(二)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

2018年我市提前谋划、主动出击,在全区率先启动“河湖清理专项行动”,与“清四乱”专项行动无缝衔接。2019年,市河长办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守护绿色呼伦贝尔—2019年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共同推进问题整改销号。2020年开始,河湖“清四乱”进入常态化、规范化阶段,我市按水利部、自治区河长办的安排部署,将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向纵深开展,积极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春季”“秋季”行动及“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遏增量、清存量,与司法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暗访督查,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效能。自2018年开展“清四乱”行动以来,全市累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4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万余人次,共清理垃圾61.5万吨、累积清理河道岸线400余公里,清理各类“四乱”问题1129个。

二、加大清淤治理力度

(一)加大河流治理力度,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河流众多,河道治理任务繁重,十四五以来不断加强河道治理力度,效果显著,特别是2023年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开展了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共梳理了46条有治理任务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并按资金计划,逐年组织实施;2024年正在开展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的规划工作,清淤疏浚做为河道治理的一项措施,各乡镇一定要加强风险段落隐患排查,积极将需治理段落上报至当地水利局,争取纳入河流治理等项目治理范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范河道疏浚工程审查审批程序

2024年,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河道疏浚有关事宜的通知》(呼水发〔2024〕8号),指导旗市区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河道疏浚审批立项程序,各旗市区一定要以恢复或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为目的,项目选择时务必以确有必要,确能恢复行洪能力为原则,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按编制规程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清淤疏浚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内容实施,确需调整的,履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主汛期期间或严重影响防洪的河段等应急疏浚应当制定应急措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整治。

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一)规范河湖采砂管理,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

为切实加强河湖执法监管力度,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压实采砂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切实保障河道安全。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科学规划”、“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强化监管”四个采砂管理机制,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强化河道采砂监管,打击违规、非法采砂,推动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2021年以来,连续四年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保障河势稳定,切实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对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并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公告。同时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采砂监管工作,不定期对采砂重点河段进行摸排、暗访,监管非法采砂动向、增加打击能力,紧盯“采、运、销”关键环节和“采砂业主、采砂机具、堆砂场”等关键要素,强化全链条监管,整治河道采砂乱象、规范河道采砂秩序。2024年,印发《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河道疏浚有关事宜的通知》(呼水发〔2024〕8号),指导旗市区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有效规范河道疏浚管理。

(二)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河长制湖长制新闻稿及时完成信息更新报送。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通过纸质媒体、微博、公益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广泛动员工会、共青团或志愿组织等群团组织参与河湖管护活动和宣传;制作防溺水宣传短片1部,河湖管理保护宣传短片1部,进一步加大河湖保护宣传力度;组织河长制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管河护河意识,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河湖保护中,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良好风尚。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4717

 

签发人: 段锐会

承办人: 陈现宁、赵伟

联系电话: 8212258、821221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提案质量:优秀

办理方式:电话沟通